近期,宁夏泾源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人才工作改革发展意见》共18条意见,简称“人才新政18条”。《意见》通过放开政策、放活体制,释放人才创新活力,引导各类人才在推动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根据《意见》精神,制定《泾源县事业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激励办法(试行)》,对事业单位在编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且已评为副高级(或高级)职称,但因职称职数限制未晋升副高级(或高级)职称职务的基层一线事业干部,由县财政按副高级每人每月300元、高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职称职务补贴。以上补贴标准随国家工资政策调整适当进行变动,调离本县、退休或职务正常晋升后,不再享受该补贴。县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和监督,对职称职务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形成评聘激励、突出绩效、能上能下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