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杰出科技人才培养
每年遴选培养3名左右55周岁以下,能够站在区域科技发展前沿、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具有卓越科技组织才能的杰出科技人才,培养期内给予每人最高600万元资助。
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 0951—5020595
2.领军人才培养
每年遴选20名左右50周岁以下,专业贡献重大、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明显、发展潜力大的领军人才予以重点培养,培养期内给予科技领军人才每人最高100万元资助,给予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50万元资助。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艺术领域> 0951—6669528
自治区科技厅<自然科学领域>0951—5020595
3.青年拔尖人才培养
每年遴选100名左右45周岁以下,业绩贡献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期最高给予每人35万元资助。培养期满考核优秀、贡献突出的,优先选拔为领军人才。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198
4.青年托举人才培养
每年遴选200名左右德才表现好、能力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托举人才,给予每人3万资助。培养期满考核优秀、业绩突出的,优先选拔为青年拔尖人才。
自治区科协<自然科学领域>0951—5085130
5.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
实施新生代企业家“薪火”项目。面向民营企业每年选派50名左右企业家子女或接班人到国内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短期研修。实施企业家“312”培训项目,每年选派30名企业家到国(境)外著名高校、专业机构和企业进行精准化、专业化学习研修;每年选拔100名骨干企业负责人,到国内500强企业、一流大学和专业机构进行高端培训;每年选拔200名发展潜力大、综合素质高的经营管理人员,到宁夏区委党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现代产业学院开展培训学习。开展高层次企业家“引凤”行动,鼓励宁夏籍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若干规定》与招商企业享受同等政策,特别优秀的可“一事一议”落实相关政策。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0951—6363461
6.高技能人才培养
对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每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0人以上且企业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2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对参加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每年分别按照6000元、8000元、11000元、15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支持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对开设高级工班培养高级工每年毕业200人、300人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补;开设预备技师班培养预备技师每年毕业100人、200人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补。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市、县 (区)级公共实训基地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分别达到2000人次、1000人次并按规定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其中高级工及以上不低于20%)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补。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012
7.高水平工程师培养
鼓励重点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择优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在新材料、装备制造、数字技术等领域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
8.“乡土能人”带培
五年选拔1000名左右包括“两个带头人”在内的乡村优秀人才,支持其带培一批有潜力的农村青年人才。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0951—5169812
对发挥带培作用好的,优先评定高素质农民职称,自治区对取得高、中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奖补,鼓励市、县(区)或用人单位对取得初级职称人员给予一定奖补。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008
9.访学研修资助
实施“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市、县(区)选派100名左右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基层一线青年人才,到自治区级和银川市专业对口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研修学习,给予每人2万元经费资助。
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0951—6669363
支持青年骨干人才赴外开展访学研修,给予每人3万元经费资助。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198
自治区每年选派资助一批重点领域人才赴国(境)外研修培训。
自治区科技厅0951—5020022
10.在职深造支持
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在职人员在国内攻读硕士、博士或自费出国(境)留学,学习期间基本工资等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报销学费,毕业后回宁夏工作不少于5年。
咨询单位:各用人单位
11.团队和载体培育支持
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学科高质量发展需求,每年遴选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攻关、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提供稳定支持,培养期内给予每个团队最高200万元资助。
自治区科技厅0951—5032671
每年遴选3—5名(个)带培作用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个人或团队,每人(个)给予10万元奖补。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0951—6669528
打造一批“文化名家”工作室、“金牌导游”工作站等文旅人才载体,对培养效果突出的每个给予5万元—10万元奖补。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0951—6669528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0951—720328